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力稳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56号)精神和国家、省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关于加快转型发展的工作要求,把全力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采取更加有力举措,强化供需协同,增强发展动能,提振市场信心,防范化解风险,加快锻造经济长板,补齐工作短板,持续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的发展态势,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动一产增产增收
1.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加快推进黄汾百万亩粮食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基地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28万亩。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和病虫害防治,持续加强中后期田间管理,确保全年粮食丰收。
2.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围绕农业“特”“优”战略,加大“南果”出口平台建设,建设10万亩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10个高标准水果示范园,充分发挥好山西农展会等重大活动推介作用,多渠道开拓果品市场,全力促进销售变现,保障果农果商收益。用足用好上级资金,创建蔬菜标准园。持续优化畜牧产业结构,保障畜产品产量稳定。
3.实施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行动。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快全市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聚焦“果品蔬菜、饮品酿品、主食糕点、药材药品、肉蛋制品”五大产业集群,大力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二、推动二产扩量提质
4.加快推动制造业振兴升级。大力开发超薄带钢、冷轧板、热基镀锌板(卷)、优质碳素结构钢等系列高附加值产品,推动钢铁行业向精品钢转型。围绕特色产业链,生产精细化学品、新能源电池材料等高端碳基产品,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围绕“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铝精深加工”等链条,开发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轨道交通等高附加值产品,推动有色行业向精深加工转型。
5.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加快推动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产业改造升级,提升先进产能占比,推动发展模式由外延粗放向内涵集约转变。抓好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支持煤-焦-钢-化一体化发展。加快焦化企业全面实现干法熄焦,升级改造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00吨以下炼钢转炉。落实工信部等五部委《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提升市内企业基础产品与整机装备可靠性水平。
6.实施战新产业培育壮大行动。深入实施“415”十大工业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持续推动“合汽生材”新兴产业地标成形成势。推动大运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实现批量生产;谋划实施一批医药行业重点项目。开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7.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建立“链长+链主”工作推进体系,实施政策兴链、金融活链、项目固链、创新强链、链主引链、招商延链、数字畅链和供应稳链“八大行动”,梯次推进重点产业链扩容扩规。
8.培育打造特色专业镇。梯次培育省、市级特色专业镇,做大做强万荣外加剂省级特色专业镇,培育壮大盐湖水泵、永济机电制造、闻喜玻璃器皿、稷山包装印刷、临猗渔药等特色专业镇,做精专业产品,推动特色专业镇提标扩面、赋能增效,开展第二批市级专业镇评选认定工作,2023年底前市级重点专业镇实现县域全覆盖。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提升特色产品销量与知名度。
9.实施数字赋能加速推进行动。落实《运城市关于实施数字赋能加速推进行动的方案》,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协同发展,累计建成5G基站8000个,布局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30家。加速推进“数智强晋”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培育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经济园区,重点推进智慧城市数字底座工程建设,打造具有运城特色的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领域创新应用场景。推进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重点加快5G网络基础建设和应用,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与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创新应用。
10.提升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落实《运城市建筑业提质行动工作方案》,梳理建立建筑业企业“二升一”后备库,支持优秀骨干、骨干建筑业企业快速发展,形成具有较强实力的行业领军企业。支持不同类型的建筑企业组建联合体,逐步提高整体竞争力。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担保保函替代保证金,严格执行工程担保管理制度,缓解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三、推动三产提质增效
(一)推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快速发展
11.加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强化清单式管理,加大政策宣传。
12.加快物流新业态发展。打造“盐临夏一体化”物流集聚区,建设山西南部物流枢纽,积极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培育和引进一批有实力影响的物流企业。
(二)促进营利性服务业扩量增效
13.推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优存量扩增量。建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开展信息服务业能力提升培训。落实省级“5G基站建设补助+战新优惠电价+示范荣誉奖励”组合政策,积极帮助企业申请省级数字基础设施示范项目资金支持,推动5G成熟应用场景在工业方面的应用。
14.推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化运营、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咨询服务、会展服务、法律咨询、人力资源等高端服务业态,推动商务服务向专业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
15.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稳步发展。依托省级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创业规划咨询、技术检验检测、创投金融投资、市场渠道拓展等高端性服务,培育孵化优质科技服务业企业。落实《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对新认定和三年一度重新认定、连续3次通过认定高技术服务类高企分别进行奖励。完善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信息库,利用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购买创新服务。
16.积极推动会展业发展。谋划推进一批汽车、电子产品、家居家电等消费品会展活动。对引进社会效益明显、影响力强的国际性、全国性、行业性会展项目,以及对运城市产业经济有积极促进作用的自办展览活动,积极争取省级层面奖励资金。
17.壮大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规模。筹备成立洗涤行业协会,引导全市洗涤企业规范发展。指导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做好技能提升工作,培育优质稳定美容美发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家政类企业。
(三)深挖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长潜力
18.加强企业工资调控。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增长基准线、上线和下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与增幅。
四、多措并举恢复和扩大消费
(一)推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
19.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桩基础设施。落实省有关价格政策,降低用电成本,提升充电桩利用率。
20.深挖商品油消费潜力。鼓励成品油流通企业发放加油券、开展油品及非油商品打折让利等促消费活动。规范全市成品油行业监管,打击成品油违规经营、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加快实施加油站云平台安装工作。
21.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支持家居卖场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引导企业提高家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加大优惠力度;组织开展家居焕新活动,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支持居民更换或新购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开展旧房装修。
22.加快推进消费新场景应用。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供给,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支持“岚山根·运城印象”、运城平常街打造文化特色更加鲜明的夜间消费场景。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大力宣传推广运城特色餐饮“四菜一汤一饼”。
23.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提升中心城区商业体系,加快培育多能级消费中心。落实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2023年底前重点打造星河社区、五洲观澜社区、荟萃社区,建设重点示范社区,打造集约式城市消费生态圈。做好万荣、临猗两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重点项目跟踪和资金申请工作,有序推进夏县、河津、平陆3个重点县(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24.持续深化消费帮扶。组织脱贫地区农特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承担“五进”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其中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比例不低于10%,通过“运城市消费帮扶供销数据平台”和各县(市、区)消费帮扶超市采购比例不低于20%。指导脱贫地区利用衔接资金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短板。推动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积极组织脱贫地区参加消费帮扶展销会、产销对接会,推动优质农产品“走出去”。
(二)释放文旅消费潜力
25.实施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行动。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牵引,持续推进关公故里文化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运城盐湖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加快建设“关公故里”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积极打造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平台,支持盐湖区创建省级文化旅游康养集聚区,支持新绛县、盐湖区、永济市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促进运城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创新,开展第三届工艺美术大师评选。
26.丰富文旅体活动赛事。坚持品牌赋能,持续擦亮“关公、盐湖、黄河”三大金字招牌,用足用好“关公文化旅游节”“池盐文化旅游周”“沿着黄河游运城”等文旅节庆活动经验做法,持续打造文化旅游节庆品牌。办好90场社区运动会。高质量完成13个国家资助乡(镇、街道)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全力推进37个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工程项目。加快推进“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具有消费引领性的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冰雪、登山、航空等时尚体育项目供给。
27.吸引文旅消费流量。持续推动国家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不断增强高品质文化供给。落实《运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对完成地接任务的旅行社实行阶梯式奖励,加大引客入运力度,提升文旅消费潜力。坚决打击各类配套服务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全力维护我市文旅市场秩序。
(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8.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政府或国有平台公司收购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组织开展城市危旧房改造前期工作。积极推行住房“以租换购”,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举办房展会、房博会等,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引导住房需求入市。
29.全力推进保交楼工作。用足用活保交楼政策,支持保交楼项目融资,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推进保交楼项目加快建设,及时交付,让购房者放心,不断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30.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聚焦逾期交房、强制交房、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项目,打造健康有序的住房消费环境。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31.着力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持续推进“1+N”政策落实,定期开展工作调度。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要求,全面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准入环节的隐性门槛。探索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设立技术转移部门,搭建中试基地、中试创客平台等,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32.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经营主体提升年活动,积极促进经营主体发展。聚焦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目标,开展法治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巩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打造全市统一的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创新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编制完成运城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行柔性执法。实施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升级改造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筹推进“无证明城市”等一批全市性政务信息化项目。
33.加快建设开发区升级版。咬定全年工业类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目标不动摇,滚动开展“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持续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运城开发区积极申报省数字化改造试点,提升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水平。推进深化“三化三制”和“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打造开发区升级版。
34.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综合试点改革。提高能源供给体系质量效益、构建清洁低碳用能模式、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加快已纳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具备开工条件。加快已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计划的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进度。加大整县屋顶、开发区、高速公路沿线等区域分布式光伏开发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地热能产业化开发利用。积极稳妥推进生物质能、氢能、甲醇等清洁能源发展,力争年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占比达到50%。着力推进垣曲一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垣曲二期、绛县、河津3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力争垣曲二期、绛县2个项目年内开工。持续做好能源互联网试点市建设,加大与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团队合作,加快建成市级能源互联网中心平台,同步推进河津、芮城、垣曲分中心平台建设。
35.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化对国有企业全方位监管,持续完善企业监管制度,严格市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36.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围绕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完善直达机制和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不断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坚持项目带动,壮大骨干财源、稳固基础财源、培植规模财源、涵养梯次财源,全力增加更多经济增长点。聚焦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筑牢风险防范机制,强化考核和监督检查。
37.深度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衔接山西中部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对外开放门户,努力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
38.持续深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深入开展试点示范,与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贯彻落实《运城市加快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有效提升我市新型城镇化水平。
39.深入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认真落实全省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工作部署。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做实资产分类,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采取有效举措压降存量、遏制新增风险资产,避免不良资产前清后增。
六、推动外贸稳定增长
40.强化外贸主体培育。加强外贸企业的政策和实务培训,培育外贸骨干企业和潜力企业。选择重点县域开展3次以上业务培训。推进落实《运城市促进外经贸发展若干奖补政策》,支持外贸经营主体拓展海外市场。
41.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落实《中国(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完善跨境电商平台功能和基础设施。成立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直接参与市场化运营。培育跨境电商主体,支持企业开展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等业务。
42.稳定对外贸易规模。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落实能保尽保,把控市场风险。
七、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43.贯彻落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减免等政策,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至2027年底,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44.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底。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底,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45.持续强化金融支持。积极落实国家投贷联动有关要求,强化政府与银行间项目信息互联共享,形成融资支持合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大小微、三农、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费率下降至0.5%。落实制造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贴息支持。充分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贷款余额增量1%的激励资金政策,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领域融资支持力度。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规模,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46.持续强化政银企对接。落实好新增加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专项再贷款额度。建立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跨部门协调机制。向银行推送优质企业项目,用好运城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持续开展“行长结对子”活动,组织银行送金融政策、知识和服务等进企业。
47.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把握全面注册制改革机遇,推动市内上市企业数量“倍增”。完善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举办资本市场培训会,提升企业进军资本市场意识。
48.深入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整治违反合同约定,不支付、延迟支付或者有意拖欠民营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款项,并借此吃拿卡要、权力寻租、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问题。
49.狠抓重点人群就业帮扶。紧抓高校毕业生离校窗口期,全面落实岗位补贴、创业补贴、见习补贴等系列支持政策。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办好公益性零工市场县县全覆盖民生实事,满足零工对接需求。
50.降低经营主体运营成本。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规范水电气暖领域涉企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主动帮助暂时经营困难企业,制定错峰避峰计划方案,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电e贷、电e票等利息低、放款快的专项金融产品,缓解资金周转困难。持续推动基础电信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精准降费。
本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读。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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