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目标要求,全方位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3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加强p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健康大同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十四五”期末,我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大同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每个县区均建强1所政府办综合医院,每个县均建好1所政府办中医院。各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在全国排名“保平求升”,全市公立医院(不含中医、精神学类)平均住院日控制到合理水平,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和三级医院四级手术占比、二级医院三级手术占比提升到国家绩效考核中位值以上。全市力争在10%以上乡镇级基层医疗机构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社区医院,努力实现危急重症在市内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解决,头疼脑热等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努力打造晋北和乌大张“两区域”医疗领域高地。突出目标引领,以补齐和提升市域死亡率高、外转率高、事故投诉率高等疾病诊疗能力为重点,减少市外异地就医。着力打造“一个综合、两个专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动大同市中心医院综合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开展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成全国一流的感染性疾病重点科室,建设智慧医院示范基地。支持2所三级专科医院分别创建省级妇儿、肿瘤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激发专科联盟活力,打造省内一流的妇儿、肿瘤重点专科。深入实施“1310兴医提质工程”,发挥“高精尖”人才团队帮带作用,加强后备医学人才选拔培养;联合组建学科专科联盟,开展疑难危重症诊疗和科研技术攻关,打造在晋北片区及乌大张区域具有突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医学“高地”。在此基础上,在灵丘等地积极探索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扩面推进紧密型和合作型“两模制”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按照“以市带区、区社一体、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发展模式,调整组建由三甲综合医院牵头,专科医院协同、区属医院加盟、基层医疗机构覆盖、公共卫生机构融合、社办医疗机构补充的3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覆盖4个市辖区行政区域,统筹开展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做实做细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制度。结合地域分布、人口密度、医疗需求等实际,按网格化布局建立“1+X”点对点包扶式医疗集团,3个城市医疗集团分别与6个县医疗集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将运行成效纳入城市医疗集团绩效考核指标,促进集团内牵头医院主动负责、成员机构积极配合,有效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工程,发挥县区综合医院县域龙头作用,着力补齐专科能力短板,强化核心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平城区加快建成1所政府办综合医院,所有乡镇、街道按行政区划规范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县区办人民医院实现“二甲”全覆盖,医疗服务能力全部达基本标准,重点推动2-3所县级医院达推荐标准,力争1-2所达三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减少患者跨县区就医。持续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落实县级医疗集团人事管理、薪酬分配、财务管理、基层管理、医保和公共卫生资金支配自主权,强化行政、人员、资金、绩效、业务、药械“六统一”管理,逐步将村卫生室纳入县级医疗集团管理。平城区、云冈区探索推进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县级医疗集团的医疗卫生服务合作。县级医疗集团统筹优化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设备、资金投入等资源配置,建立县级医院和基层机构人员“双向流动”培养机制,推进医防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分批次推动“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达标,提升偏远乡村急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疗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床位(病区)应急腾空机制,按编制比例设置可转换ICU床位,配足配齐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加快推进大同市传染病医院迁址新建,规范建设省级区域传染病应急救治医院和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按不低于编制床位的15%设置负压病床和重症病床,开设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均规范建设感染性疾病科,在三级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病区和重症病房。每个县区依托1所县级医院规划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中医药强市战略,由大同市中医医院牵头,带动县区中医医院联合组建1个中医城市医联体,努力打造全国中医肿瘤规范化基地,聚合资源激发中医药发展新活力。加强已建成县区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每个县办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达“二甲”以上,并按不少于每千常住人口0.85张配置床位。各级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以及其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均应设置中医药科室,三级综合医院还应设立中药房,并建立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和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三级综合医院和其他政府办综合医院的中医床位不低于总床位数的5%。(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6.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和建设“一流”领军专科为导向,做实做大肿瘤、精神和普通外科,做精做强心脑血管、妇产、儿科、神经内科、泌尿、呼吸、神经外科、康复医学、影像等重点专科,鼓励发展结核病、肝病、消化、重症、感染、麻醉、病理、检验等专科建设,建成一批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提升我市临床专科能力和影响力。到2025年,重点打造15个市级领军临床专科,推进1-2个专业创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鼓励推动前沿尖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整合优势资源引进高新技术。优化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不同县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强卒中、胸痛、创伤、孕产妇、新生儿等五大急危重症中心建设,减少发病率,降低致死、致残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医学技术创新。持续推进“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突出重大传染性疾病溯源和救治,鼓励临床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分层分批挖掘医学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建成5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省市共建重点学科和20个市级重点学科。每个三甲综合医院建设1个省级医学重点实验室,开展不少于5项重大临床科研项目,产出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实用型成果。鼓励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设有中医科室的其他医疗机构,开展重大疑难疾病联合攻关,提高中西医结合诊治水平和临床疗效。鼓励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产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大力推广多学科诊疗、中医综合诊疗、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和全链条服务模式,逐步推开在线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住院清单查询等线上服务。在三级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大力推行日间医疗模式,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加强急救网络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强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和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试点探索医防协同机制。加快推进市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晋北区域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儿童康复治疗中心和人类辅助生殖中心,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开展月子中心、妇幼健康体检、儿童早期发展等服务项目。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双向转诊标准,强化下转机制和连续诊疗服务能力。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提高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医保局、大同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诊疗和远程医疗。到2023年,市直医院和县区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至少达到4级和3级,智慧服务级别力争达到3级和2级,智慧管理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1级。到2025年,大同市中心医院建成晋北片区示范引领型智慧医院。实施城市医疗集团、县级医疗集团内和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信息化互认共享,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共享”。鼓励引进手术机器人、手术导航定位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临床应用。推进全民健康保障疾控信息系统与电子病历系统对接,探索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联。(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0.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制定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指导性意见,建立书记、院长牵头,财务部门负责,院、科两级参与的运营管理架构。聚焦核心业务,整合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核心资源,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建立完善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开展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构建医院日常考评监测体系,定期开展运行效果监测评估。推动法制宣教与实践结合,提升医院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出台我市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强化行业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以实现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为目标,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公立医院编制预算时,将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落实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和经济管理中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定期开展医院内部审计,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府采购专项行动管理,推动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依法合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化解风险、提升能力、改善服务为目标,坚持全国性考核和属地辖区考核相结合,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完善优化绩效监测指标,有效推进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履行岗位职责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级医疗集团运行绩效考核制度,以调动服务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4.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推广“县管乡用”和“乡招村用”做法,县级医疗集团统筹配置和使用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建立村医全员库和储备库管理机制,按服务人口数合理配备基层医生,依据考核结果动态调整选用乡村医生。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药、护、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并明确责任,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有效衔接职称评审结果、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工作,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加强护士配备,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医护比1:2左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动实施《山西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以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为主的薪酬体系。允许公立医院自主确定内部分配模式,综合岗位差异、科室平衡和业绩成果等因素优化内部薪酬分配,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适度提高固定薪酬占比。健全医院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总量挂钩,完善医院内部考核评价制度。推广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持续提升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等规范化培训内涵,强化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省级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加强学员轮转监督,强化临床实践能力培训考核。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精细化管理,拓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形式。坚持分层分类原则,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医德医风、业务水平和实际贡献评价,提高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占比。支持逐步下放三级公立医院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支持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专长研究传承,开展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项目,鼓励创建师承教育基地。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人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委教育工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完善灵敏有序的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评估,逐步理顺比价关系,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指导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合理提高医疗收入中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加快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受理报送,促进新技术尽快进入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牵头,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DRG实际付费,促进医院加强内部绩效考核管理。探索对紧密型医疗集团实行总额付费,试点实施按床日付费、按人头打包付费等组合付费方式。规范医保协议管理,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医保门诊特药“双通道”管理,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开通互联网医院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功能。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引导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大同道地药材。(责任单位:市医保局牵头,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9.强化患者需求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完善检查检验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开展室内质控,不断拓宽医疗机构互认范围和互认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医院开展就诊导航、院内咨询、医患沟通等“一站式”服务,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患者感受度。全面开展医院厕所革命,落实垃圾分类,建设无烟单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20.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弘扬建院宗旨、价值理念、历史传承、文化特色、名医思想、职业精神、抗疫精神等一系列文化建设活动,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注重打造医疗服务优质品牌,挖掘宣扬先进事迹和优秀人物,以充满人文关怀的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推动医院文化建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21.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努力在政治待遇、执业安全、职业荣誉、专业发展、人文关怀、休息休假等方面为医务人员创造更好的条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维护和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认真执行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晋办发〔2018〕55号),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院级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落实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推动以党建为核心促进医院改革、管理、业务、文化、行风等全面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和院长。书记和院长分设的,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副书记,医院领导人员不得兼任临床科室主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院级党组织按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管理岗位干部职业化培养,以卫生行政部门、医院领导人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加快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坚持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入手,推进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围绕医院发展和贴近医患需求等开展党的活动。完善院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建立党组织常态化考核、整顿和提升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广党支部书记参加科室管理核心组等做法,建立党支部参与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和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5.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构建地方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党组履行行业党建主体责任,以党建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公立医院认真落实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完善医院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基层党支部书记定期向院级党组织述职,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完善专项考评机制,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委教育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地要切实履行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责任,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坚持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二)强化投入责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益性导向,不设定公立医院创收等经济指标。合理有效地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医疗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精神病、儿童、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效监测评价体系,分层次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结果通报。市医改办牵头,动态汇总进展、跟进整改和总结经验。将市直公立医院和各县(区)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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